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分类说明 本分类表内容为2012年1月1日起执行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基于尼斯分类第十版》,因分类表变动频繁,且不定期增加或更新表外适用项目,因此,本站分类表不再更新,仅供参考!>>>查看商品和服务分类列表<<< 商标局将尼斯分类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划分类似群,并结合实际情况增加我国常用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制定《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以下简称《区分表》),为申请人申报商标注册时使用。《区分表》中45个类别项下含有类别标题、【注释】、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类别标题指出了归入本类的商品或服务项目范围;【注释】对本类主要包括及不包括哪些商品或服务项目作了说明;《区分表》中所列出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为标准名称。 尼斯分类每年修订一次,《区分表》随之予以调整。申请人应当依照提交申请时施行的《区分表》进行申报,既可以申报标准名称,也可以申报未列入《区分表》中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