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震灾区可延后办理商标续展注册手续 |
| 来源:宜创商标网 时间:2008年6月21日 |
|
近日,重庆市工商局出台《关于支持地震灾区恢复重建的意见》规定:地震灾区商标权利人可延后依法办理商标续展注册。
“商标权利人在法定时间内不及时办理商标续展注册,可能会导致商标权利丧失。”这是国家《商标法》的规定。受地震影响,很多灾区商标权利人不能及时办理商标续展注册、商标异议答辩以及为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提供证据等相关手续,使其商标权利面临丧失的危险。
为支持地震灾区的商标注册工作,重庆市工商局出台的《关于支持地震灾区恢复重建的意见》明确规定:确因地震影响不能按时完成商标注册以及商标权利维护等相关手续时,可由各区县工商分局出具证明后延后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限。同时,对于因灾情影响实收资本不能按期到位的企业,允许其股东适当延长认缴出资期限,登记机关及时为其办理“认缴出资时间”的变更登记。
此外,对于地震灾区的企业,重庆市工商局还将对其申报“重庆市著名商标”给予优先认定,对其申报“中国驰名商标”也给予优先推荐。 |
|
| 上篇资讯:宜兴境外注册商标企业逐年递增 |
| 下篇资讯:江山盘活“寡妇商标” |
| 声明:本网转载其它媒体的信息,目的在于传递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资讯内容有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 |
|
|
|
|
交易商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