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积极推进著名商标认定“四化”建设 |
来源:宜创商标网 时间:2008年7月4日 |
|
前不久,浙江省工商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08年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申报的通告》,要求申请认定的企业在7月10日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启动了2008年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 1997年浙江省人大颁布实施《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来,浙江省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伴随着全省经济社会的全面快速发展而发展,经历了从新生探索到日臻完善的科学历程。随着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的不断完善,浙江省品牌建设工作高速发展。
根据《条例》规定,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的具体标准由省工商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多年来,浙江省工商局以制度建设为根本,及时制定出台配套规定。浙江省工商局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条件的具体标准》、《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的基本条件》、《浙江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规则》、《浙江省著名商标跟踪管理办法》、《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程序》,其中有的制度前后修订已达3次以上,保障了《条例》科学合理地实施。特别是现在施行的《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的基本条件》、《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程序》等制度,严格遵循《条例》的立法本意,坚持与时俱进,切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多方听取意见,获得了各界的支持和好评。
近年来,浙江省工商局紧密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切实加大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的力度。该局严格认定条件,对绿色、环保、新兴产业实行政策倾斜,对存在弄虚作假、质量不合格、污染环境、信用低下等情况的缺乏社会责任意识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同时,该局加大社会化评判力度,增强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在著名商标评审中的力量,以消费者满意、市场认可作为最终评价目的,维护著名商标的良好声誉。
浙江省工商局还建立了全省著名商标专业信息交流平台浙江商标网,在互联网上发布品牌建设动态信息,提供商标法律咨询,开展商标维权服务,搭建与企业交流互动平台。 |
|
上篇资讯:浙江三门农民“抢注”农产品商标 |
下篇资讯:坚决主张中国驰名商标的权利 |
声明:本网转载其它媒体的信息,目的在于传递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资讯内容有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 |
|
|
|
|
交易商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