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商标被侵权 义乌工商严查 |
来源:宜创商标网 时间:2008年9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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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义乌市工商局执法人员根据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线索,对位于苏溪镇九洲街的一家衬衣生产厂进行了检查。现场查获“傍名牌”的保暖衬衫2040件,包装盒270个,标识270套。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厂生产的保暖衬衫外包装和领口上都有突出使用“杉杉集团服饰有限公司”的字样。该服装厂的名称是在香港注册的,实际生产厂家却是义乌的一家制衣厂,并不是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属较为明显的“傍名牌”行为。
“杉杉”是中国的驰名商标,其商标的合法持有人是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商标持有人授权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杉杉”或与“杉杉”相近似的商标标识。由于国内对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有相关法律保护,一些人企图与名牌打点擦边球,便到境外设立公司,注册与中国驰名商标、国际知名品牌等相同或近似的企业名称,诸如意大利××公司、法国××公司等,然后通过转让等形式在国内授权生产、监制,企图以“合法”的外衣来掩饰违法的行为。这类“傍名牌”行为通过借用知名商品的品牌效应,在商品上明显标注或突出使用驰名商标的标识、字样,误导消费者。“傍名牌”行为和商标侵权行为一样,都对知名商品、驰名商标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条例。
工商局执法人员还对另外几家服装厂进行了检查,发现其中两家也有相同的“傍名牌”行为,因其情节轻微,执法人员当场发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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