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寨”品牌混迹市场 知识产权亟待保护 |
来源:宜创商标网 时间:2009年1月5日 |
|
忽如一夜春风来,“山寨”之花遍地开。“山寨”一词,无疑是眼下最热门的词汇之一。山寨电脑、山寨汽车、山寨网站、山寨大学、山寨电影、山寨明星、山寨春晚……从工业产品到文化生活,“山寨”品牌可谓无孔不入。 如果说,“山寨”文化只是草根阶层的自娱自乐的话,那么各种泛滥成灾的“山寨”品牌商品,绝对是对知识产权赤裸裸的侵犯。 “山寨”品牌何其多 在南京市文安街上,有一处鳞次栉比的“山寨”店群,乍一看外观以为是一群国内外知名店铺,仔细一瞧才发现,屈臣氏、星巴克、李宁、哈根达斯等已被“山寨”为曲同氏、巴克星、李明、哈根波斯。 这些涉嫌侵权的商标怎能如此光明正大的出现在一条商业街上呢?“这些店铺广告打出没几天就已经关闭了,对于这些店铺我们已经责令其整改。”南京秦淮区工商局相关人员告诉记者,“这主要是开发商一种前期的宣传和包装,是否构成侵权还需具体确认。” 南京“山寨”一条街被曝光后,网上马上有了热议,不少网友曝出了自己的“山寨“经历。有网友甚至发图为大家形象解说——“康师傅”变成了“康帅博”,“伊利”成了“伊列”,“蒙牛酸酸乳”则成了“豪牛酸酸乳”,“雪碧”成了“雲碧”,还有“脉劫”维生素饮料、“哈哈”瓜子、“茅分”酒、“王老古”凉茶、“芬远”橙汁、“海乙丝”、“沙宜”、“瓢柔”洗发水、“大白免”奶糖等等,个个都到了以假乱真的地步。 然而多数人对于“山寨”品牌的态度只是当做娱乐而已,听过后付之一笑,殊不知,它们除了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这些“山寨”产品的质量存在着巨大隐患。 商品质量难保证 杭州市民钱先生不久前回老家探亲时见识到了“山寨”食品的厉害。当时,一位邻居老乡拿来一罐牛奶,说喝了之后闹肚子,让钱先生帮忙看看有没有过保质期。钱先生仔细观察后才恍然大悟,原来邻居买的牛奶并不是“旺仔”牛奶,虽然外观相似,但在外包装上的“旺仔”两个大字旁边多了一个小小的“健”字,粗心的话根本看不出来。 无独有偶,浙江嘉兴市区钱女士购买的一个30多元的某品牌“山寨”U盘,使用中才发现标称2G容量的U盘实际容量只有1.4G,而且经常出现数据无法读取的现象。 更可气的是,目前药店里仿冒药品的保健品也是以假乱真。如果消费者一旦到药店买到仿冒的保健品,很有可能花了钱,还达不到治疗疾病的目的,并使疾病进一步恶化。 某医院呼吸内科的医生就表示,他曾经接诊过一名咳嗽患者,就是服用了一种包装和“复方甘草片”很像的保健品“甘草片”,服用一周症状不但没有缓解反而加重了,后来到医院检查才发现已经发展成肺炎,不得不住院治疗。 如此种种,唯一的解释就是,“山寨”产品由于大多产于非正规厂家,甚至是商家自行手工组装,产品质量根本无法保证,产品质量、卫生条件更是不可能保证。 涉嫌不正当竞争 有专家表示,“山寨”品牌是指仿造名牌款式和品牌商标,但因为其中与品牌原本注册的商标是有区别的,所以不触及违规。所以,对“山寨”行为的法律约束,需要区别对待。 以“伊列”牛奶为例,和“伊利”商标确实差异很大,那么类似的商标是否构成对“伊利”商标的侵权呢? 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铭告诉记者,“其实这种侵权现象很普遍,可以说到处存在,由于‘山寨’一词火了,这种现象也开始被关注。一个商标是否侵权,要看是否构成商标侵权的要件,比如是否相似或雷同,是否是同类经营者。但是目前这种现象广泛性很强,有的存在侵权,有的不存在侵权,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一个注册下来的商标,和所‘傍’的商标差别很大,并且被‘傍’的商标也不是驰名商标,两者不是同类经营者,就很难构成商标侵权。” 刘铭说,这种现象更多的还是属于不正当竞争。首先看是不是同类经营者。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其中包括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都可以认为是不正当竞争。 |
|
上篇资讯:嘉善纽扣产业实现著名商标零突破 |
下篇资讯:百度获百万元“中国驰名商标”政府奖励基金 |
声明:本网转载其它媒体的信息,目的在于传递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资讯内容有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 |
|
|
|
|
交易商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