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中院“审执兼顾”为外商维权赢赞誉 |
来源:宜创商标网 时间:2008年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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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中院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力度和速度令我们很受鼓舞,我们表示非常感谢。”昨日,博朗有限公司知识产权部主任赛费斯等一行3人,专程从德国来到温州中院表达谢意。
博朗公司系德国一家专业制造剃须刀等小家电的知名企业。同温州一些小企业一样,1935年博朗初创时只是生产零配件的小厂。如今,博朗公司依靠自有知识产权技术,年销售额达200多亿元人民币。
去年5月,该公司发现温州一家电器公司仿冒其“BRAUN”商标生产电动除毛器,便向温州中级法院提起两起民事诉讼。在其中的商标权纠纷中,法院判决温州公司侵权,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在另一起专利权纠纷中,法院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温州公司承认侵犯博朗专利,承诺立即停止侵权,并销毁生产侵权产品的模具,支付赔偿金。此时,法官利用专利案件调解成功的时机,就商标侵权案件判决的执行,积极劝说温州公司自动履行。由于法官释法有力,温州公司同时自动履行了商标案件判决。
“凭借贵院保护权利人的便捷措施、法官精湛的专业知识,本公司的权利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博朗公司在来函中这样说道。这两起案件中,博朗公司之所以能在3至4个月内达到了维权的目的,其所凭借的便捷措施即温州中院在知识产权纠纷审理中强调的“审执兼顾”理念——在审理中就考虑执行问题,凡能调解的尽量调解,并确保协议执行。
据了解,温州中院近年来审结的涉外知识产权案件自动履行率一直保持在93%以上。2007年以来审结的48件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只有2件申请强制执行,自动履行率高达95.6%。这一履行效果赢得了不少维权外商的赞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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