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工商局公布2007年商标侵权十大案例 |
来源:宜创商标网 时间:2008年5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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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由市整规办组织开展的“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上,市工商局对外公布了2007年查办的商标侵权十大案例,向公众和社会展现了工商部门打击侵权犯罪、维护市场秩序的坚定决心和义乌市场的良好形象。
案例一:KORDAMHUSSEIN经销商标侵权运动鞋案
当事人为牟取非法利益,于2007年7月3日从福建晋江市场一商位购进侵犯“NIKE”、“PUMA”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运动鞋共154双,未销售即被市工商局查获。至案发时止,共计非法经营额为47088元,无违法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市工商局对当事人处以罚款71000元,并没收、销毁在案的侵权物品的处罚。
案例二:胡某销售商标侵权及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圆珠笔案
当事人胡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于2005年9月开始从江苏常熟共购进侵犯“HELLOKITTY(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圆珠笔258000支,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福娃的圆珠笔53000支,后被义乌市工商局查获。至案发时止,该案共计非法经营额38325元,违法所得5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规定,市工商局对当事人处以罚款29895元,没收11元,并没收在案侵权物品的处罚。
市工商局经检大队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义乌市工商部门将继续加大打击侵权犯罪的力度,并结合今年“奥运年”的主题,重点整治侵犯奥林匹克和北京奥运会标志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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