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陶瓷行业知识产权保护面临尴尬 |
来源:宜创商标网 时间:2008年7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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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西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对6家企业侵犯景德镇海畅法蓝瓷有限公司著作权案作做出一审判决,其中格兰特、田中信发、嘉艺、嘉美4家广东企业被判共赔偿海畅公司经济损失140万元。
这一判决无疑是国内陶瓷制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一次胜利。然而在采访景德镇海畅法蓝瓷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时却发现,我国陶瓷业知识产权保护正面临着全国至今还没有一家权威陶瓷鉴定中心的尴尬。
据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洪珂珉介绍,陶瓷业遭到的侵权行为包括侵犯专利权、侵犯商标专用权、滥用驰名商标、仿冒名人名作、侵犯著作权、侵犯商业秘密和不正当竞争等。
近5年来,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审理涉及到保护陶瓷知识产权方面的案件共128件,约占整个知识产权案件的70%,其中专利纠纷约占12%,商标纠纷约占18%,著作权纠纷约占26%,商业秘密及不正当竞争约占5%。
景德镇海畅法蓝瓷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认为,陶瓷著作权已经成为陶瓷业知识产权保护所面临的最突出问题,而目前国内只有几家古瓷鉴定机构,既没有相应的现代陶瓷艺术品的著作权鉴定机构,也没有一家权威性的陶瓷鉴定中心。 本案中的陶艺品著作权鉴定是由法院牵头,邀请有关专家临时组成了一个鉴定小组。司法机关和海畅法蓝瓷公司在邀请、鉴定、出具证明的过程中费了不少周折,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该负责人建议有关部门邀请全国陶瓷鉴定专家组建专业的权威的陶瓷鉴定中心,使之能够出具司法部门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鉴定证书,并成为应对瓷艺品侵权的一种有效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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